关于申报2015年家庭服务业公益性岗位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5年06月01日 浏览:4064次
关于申报2015年家庭服务业公益性岗位的通知
家协各会员单位:
2015年洛阳市家庭服务业公益性岗位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请各单位依据洛阳市人社局印发的《关于家庭服务企业公益性岗位申报的通知》(洛人社农工[2014]1号)文件精神进行申报,上报截止日期是2015年6月30日。申报具体要求请参照以下文件:
洛人社农工〔2014〕1号
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关于家庭服务企业公益性岗位申报的通知
各区人社局,各区家庭服务企业:
为加快发展我市家庭服务业,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促进作用,规范对家庭服务业发展公益性岗位的管理,提高公益性岗位使用效益。依据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》和《洛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,现将有关洛阳市家庭服务业公益性岗位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使用原则
2013年经市政府同意,批准用于我市家庭服务业的公益性岗位300个,经研究,对公益性岗位实行集中管理、统筹安排,分期使用。按照发展家庭服务业政策导向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予以择优扶持。
(一)鼓励家庭服务企业做大做强。对家庭服务龙头企业,给予重点扶持和引导,促进有条件的家庭服务龙头企业通过资源整合、打造产业链和采取连锁经营的方式,整合服务资源,扩大服务规模,增加服务网点,向规模化、规范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,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家庭服务品牌。
(二)合理布局,扶持社区内家政服务场所建设,辅助小型家政服务企业解决服务场所问题。
二、申报条件
一是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请公益性岗位:
(一)项目已经开工建设,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。
(二)申报项目以企业为主体。申报企业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在洛阳城市区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2.实行现代企业制度,依法经营,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与核算体系;
3.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,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。
(三)项目申报材料应包含内容:
1.项目名称;
2.项目承办单位;
3.项目概况;
4.项目用地规模及地价;
5.项目进度;
6.项目预计总投资及经济效益;
7.建设周期;
8.合作方式;
9.联系方式。
二是新进驻社区申请公益性岗位:
1.有独立的招牌名称;
2.有独立的办公场所;
3.有必要的办公设备(电脑、桌椅、文件柜等)。
三是对于公益性强、不适合以上两种方式支持的项目,以及根据服务契约向服务提供者支付合同款的政府“购买服务”支出等项目,采取重点扶持的方式。
三、申报程序
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请公益性岗位:
(一)由各区人社部门组织所在区企业进行项目申报,对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,由各区人社部门出具推荐意见,报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。
(二)市人社局组织对项目申报材料和项目实施现场进行审核。经审核筛选后,提出公益性岗位使用方案。
(三)对未纳入申报通知范围的个别重大项目,采取“一事一议”办法,给予扶持。具体由市人社局提出扶持方案。
新进社区申请公益性岗位:
1.进驻社区开展工作。
2.向所在区人社部门申报。
四、要求
1.各区人社局应对本辖区家庭服务企业实行集中申报,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询问了解,对新进驻社区检查验收,查看有无独立的招牌,独立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办公用具。
2.各家庭服务企业应如实按时上报项目和进驻社区情况,项目具体内容密封上报。
3.上报结止时间:2014年6月30日。
附件:1.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公益性岗位申报表
2.新进驻社区公益性岗位申报表
2014年6月19日
附件1
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公益性岗位申报表
单位(盖章)
项目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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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承办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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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开工时间 |
|
项
目
概
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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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(联系电话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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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人社部门 意 见 |
年 月 日 |
附件2
新进驻社区公益性岗位申报表
单位(盖章):
招牌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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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社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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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驻社区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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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 本 情 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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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(联系电话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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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 层 单 位 意 见 | 年 月 日 |
区人社部门 意 见 | 年 月 日 |
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6月19日印发